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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投资三人行:“GP+IB+FOF”混搭

2012-11-12 15:50:1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PE FOF的玩家形形色色:有掌握数百亿资金的国字号、有投资了数百支PE基金的洋面孔、有掌握海量中国GP信息的投资机构、有掌握着中国大量富裕人群信息第三方理财机构、也有手持家族基金的富二代。

相比这些背景显赫的参与者,一个由来自PE、投行和母基金的从业者组成的团队——盛世投资,则显得微不足道。

然而,成立仅两年的盛世投资管理资金量近10亿元,已向14个GP团队管理的14支基金投资近8亿元,本月末将完成第15笔投资,从一位个人LP手中接盘2000万元的基金份额。这样的成绩背后,是三个核心团队成员带领的共计16人的业务团队。

“GP+IB+FOF”三人行

盛世投资的核心管理人员分别是首席执行官姜明明、总裁张洋和合伙人赵勇,此前的工作经历分别在GP、投资银行和FOF三个领域。

姜明明和张洋在联合创办盛世投资之前,曾在国内一家投行共事近三年,而赵勇则就职于上海市政府第一支母基金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在此之前,姜明明曾在上实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工作八年,先后完成了对携程、展讯通信、珠海炬力和玺诚传媒等多个项目的投资。

在盛世投资的投资组合中,不但包括君联资本、新天域、九鼎投资、德同资本等品牌基金,也包括钟鼎创投、君丰资本等鲜于露面的机构。

能够跻身品牌基金的LP队列,得益于盛世投资管理团队多年来对PE行业的了解。姜明明介绍说:“比如说新天域和青云,我跟里面两个主要合伙人长期合作关系,当时青云和新天域在国内还没有成立的时候,我跟他们就有一些项目上的合作。”

在盛世投资的投资组合中,有三类非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新成立的基金(First-time fund)、品牌基金和二手转让份额(Secondary)。

在PE FOF领域,对是否应该投资新GP团队成立的基金一直争论不休。支持者认为,新基金往往通过前几支基金证明资金,因此动力更大;反对者则认为 ,新基金无投资记录可查,其新成立的管理团队尚需更多的模式,恐有投资风险。对此,姜明明给出的是肯定的答案:“First-time Fund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也一定是我们未来的一个方向。无论是国外大的基金,还是国内的基金,真正赚钱的基金管理公司,最赚钱的基金往往是第一支和第二支,因为那个时候规模很小,而且整个经营团队也是一个创业的心态在做。”在盛世投资的基金组合中,有2-3家是此类基金,而国弘开元既是其中的一个。

尽管国弘开元的本身是一个新的基金,但国弘开元的管理团队脱胎于雅戈尔集团旗下凯石长江投资平台,由前凯石长江总裁李春义带队。“你去看它(雅戈尔)的年报,其实现在每年很大比例的收入和利润来自于股权投资,这个团队其实原来一直在帮雅戈尔家族打理。”出于对PE行业的了解,盛世投资在凯石长江与老东家雅戈尔“分手”的第一时间成为其LP,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民营FOF的发展难题

在如今的PE FOF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以社保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为主的“国家队”,一类是以艾德维克和合众集团为代表的外资FOF,一类是以歌斐资产和盛世投资为代表的民营的FOF。

身为民营人民币FOF先行者之一的盛世投资亦有其困惑之处。

成熟的LP群体是VC/PE行业发展的根本之源,而FOF则可以以集约的方式聚拢合格成熟的LP,引导其将大量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募资渠道偏

紧造成人民币FOFs尚未大规模发展的直接原因。相比外资PE FOF通常拥有富有家族、公共养老金等成熟LP不同,本土机构投资者还尚未成熟,在法律法规限制下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能力远不能有效发挥。

在所有涉及PE/VC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仅发改委办公厅2011年11月下发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下称2864号文)提及“母基金”的概念,但也并未给出关于母基金的详细定义。

其后发布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指引》指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投资者资格与投资人数符合《通知》要求的股权投资母基金,可视为单个投资者。有律师将其解读为:“在发改委作为FOF备案,需要每个LP出资不低于1000万”。

这一“建议”让很PE FOF倍感压力。有从业者在记者接受采访时分析:“单人1000万的出资额对PE FOF的发展是有制约的。单个人拿出1000万出来,意味着个人可投资的资产至少在5000万以上。如果中小投资人只有三五百万想在这个市场做配置,就会被挡在行业之外。”

上述问题从制约了民营PE FOF的发展,目前PE FOF尚处于发展初期,主要是作为一种集合式LP独立存在,随着机构投资者成为未来PE的主流投资者,FOF将成为个人参与PE投资的主要方式。

从美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史来看,私募股权未来的发展更多的是以社会资本主导,与之相比,在中国以社保和苏创投等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则是机构LP的主力。“中国目前”所谓的“机构LP多以国有为主,都没有解决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最制约瓶颈一环--民营机构LP的缺失。”姜明明建议,应更多通过民营PE FOF等民营机构LP把社会资本有效转化为长期的股权投资,开辟社会资本参与私募股权市场的新通道。

对于PE行业的监管,姜明明表示,希望政府未来在制定监管政策和扶持政策时,可以考虑将PE FOF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区分开:“国家发改委2846号文,已经提到了母基金的概念,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迹象和前兆,但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因为我们不是投项目的基金。”

“我觉得如果是能够把FOF和一般的PE基金区分开来,同时很好的提高管理者的准入门槛,比如对我们有一个很好的监管和资质的认证,让我们去面对和筛选中小投资人,这其实是未来有效打开社会资本进入PE市场的一个很有效的方式,这个其实也是我们这个阶段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采访结束前,姜明明强调。

背景资料

PE FOF起源于1975年的美国,是一种专门投资与其他PE基金的基金形式,主要通过持有其他基金股份而间接从事PE投资,并通过将募集到的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种类的PE基金而达到多样化投资的目的。

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PE热潮促进了PE FOF的发展,在此前对PE基金投资的基础上,PE FOF开始对PE二级市场进行投资,以分散风险,进一步拓宽了FOF的投资渠道,满足了出资人合理配置资产和平衡利益风险的需求。

2000年以来,PE FOF爆发式增长,根据国际PE研究机构Preqin的数据,PE FOF的募资金额由2000年的297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5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