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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订单、零成交 首例PE淘宝募资被叫停

2013-02-27 09:43:2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通过开淘宝店销售私募股权产品和私募基金产品,最低仅需50元……国内首例PE机构通过淘宝网募集资金的做法目前已被叫停。

2月25日,本报记者实地探访该PE公司,却发现其至少在半年前已变更办公地点。

“对于网络募资,目前存在监管权限不清晰、处置程序漫长,同时新手段层出不穷,法律法规有待跟进等问题。”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卫锋称。

淘宝店并无订单及成交

“所有股权产品都以现价8折价格销售。我们将造就最小份额的私募股权投资者,1元钱也是私募股权投资者……请登录凤凰资本淘宝销售平台http://**。”近日,凤凰资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凤凰资本”)董事总经理冯津通过新浪微博、新浪博客、微信、腾讯微博等网络方式,以“凤凰资本首创私募基金新销售模式”的名义连发数条信息,销售公司旗下产品。

但目前相关信息均已删除,仅余名为“凤凰资本客服”的QQ号中还有一条介绍其淘宝销售平台的信息。

“我们没有做,消息不实。”2月25日中午,冯津接通本报记者电话后匆匆挂机。

记者通过百度快照重新获取了这些被删除的内容后,并从知情人士处侧面证实了这些内容。

据知情人士介绍,2月18日,在凤凰资本淘宝销售平台上有5个私募基金和股权产品在售,价格为50元至130元不等,购买的唯一要求是“需要提前和客服人员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最初是在凤凰资本的微信账号上看到的,以前从未听说过这种做法。5只产品信息都没有说明,也不知道具体投什么,产品类型解释也没有,所有资料都很模糊。而此前也曾进行网络募资的‘美微传媒’至少还有细则,产品说明也较清楚,还曾经召开见面会。”上述知情人士续称。

另据本报记者了解,凤凰资本已经在2月21日更换了官方微信客服账号。

淘宝方面告诉本报记者,“得到相关举报消息后,我们发现其产品都没有获得国家相关规定的批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把凤凰资本的网店和宝贝进行了删除。”并向记者证实,该举报人正是上述接受本报采访的知情人士。

值得一提的是,凤凰资本在宣传中声称“造就了一个新的奇迹,在淘宝网店销售私募股权产品和私募基金产品,3天销售12个产品,卖出10万份,目前被迫下架中。”但据淘宝方面证实,凤凰资本淘宝店并没有订单和成交量。

办公地址早已变更

据凤凰资本官网,公司以大中华地区使用微软MSN进行工作和生活的白领投资者为服务对象,投资于证券市场或实体企业的资产管理人,投资分析判断源于自主的深度研究;公司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在北京有中国代表处,地址显示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世纪经贸大厦”。

但2月25日下午2点,记者实地探访发现,世纪经贸大厦由两家物业公司管理,记者从工作都在半年以上的5位工作人员处获得证实,只要在楼里办公的公司他们都知道,但是从未听过凤凰资本,只有一家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

记者在公司索引牌上也没有看到“凤凰”字样。

冯津在给本报记者的短信回复中称,“现在英国办事情中,预计3月26日回国。已经换办公地址。”但是,在随后短信、邮件询问办公地址时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这意味着,至少半年前凤凰资本已变更办公地址,但官网并未指明。

记者与冯津多次短信交流后争取到邮件采访,但其秘书邮件回复称:“关于您的新闻采访相关事宜,经过与公司主要董事沟通,认为目前无法全面答复您,具体的采访及答复需要执行董事回来,了解相应情况后再与您沟通。”

清科集团数据库显示,凤凰资本分别在2009年9月、2013年2月与其他PE/VC机构一起投资过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公司、北京全峰快递公司。

销售模式存争议

记者咨询了多家PE公司合伙人、研究机构和第三方理财机构研究员,均表示未听说国外有PE通过网络募资的案例。凯鹏华盈创投基金主管合伙人黄瑞晋表示,“我没有听说过网络募资,那样会有多少股东,架构多麻烦。不知道为什么这家公司这么做。”

中国创投委副秘书长胡芳日则认为,“这肯定是违法的。不管募集的是创业投资基金还是证券投资基金,都是违法的。对于PE/VC机构,我们发改委这边规定私募不能公开募集,公开募集必须要证监会或者发改委主管部门的批准。这就是变相的公募,就是违法的,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以下四条,违反其中之一的话,就会被认为踩了非法集资的红线: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此外,在资金募集的时候,VC/PE基金还应注意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披露相关信息,同时也要严禁代持股权投资者的加入。

“是不是向不特定的人群募集、有没有保底承诺是实质性要件,通过淘宝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属于违法。”郭卫锋表示。

但某第三方机构研究员亦认为,出现这种募资方式可以理解,毕竟现在通过渠道募资和自身直接募资都存在很大难度。对于非法集资要及时严惩,通过网络募资有争议,但是一种渠道创新,只是合法合规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边倒的否定与扼杀是否太极端?探讨网络募资可行性和操作性、思考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改进这种方式或许更有意义。

也有分析员称,目前国内更多注重对传统渠道的监管,缺乏对互联网渠道融资的完善,如果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进行一些尝试,等市场成熟起来再介入监管也未尝不可。